ST德豪: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乔国银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乔国银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乔国银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乔国银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乔国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向公司董事会做好工作交接。乔国银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乔国银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乔国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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