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收到西安市多名租客反映,称他们通过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诺房屋租赁部(以下简称一诺房屋租赁部)租赁房子,但是在合同到期以后中介公司负责人刘磊至今未退还押金。在租客们所在的微信群中,经记者统计目前共有10余名租客,共计2万多元的押金未能退还。 8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邵女士报警的派出所,对方表示近期他们收到多名市民反映此问题,建议租客们通过向法院起诉追回押金。

▲涉事房屋租赁部现在人去楼空
租赁中介负责人无法联系
10余名租客押金未退还
8月6日,租客邵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出示了其房屋租赁合同。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5日,邵女士租赁了西安市城北北辰大道与凤城一路交汇处(红星美凯城)7栋某户的房屋。租金为每月1800元,支付方式为“押一(月)付三(月)”。
邵女士说,她是和一诺房屋租赁部负责人刘磊在电子程序App上签署的合同,付完第一个季度的押金和租金之后,还一次性支付了500元的房屋维修费用和冷水费、物业费等。“但是自从交完钱以后,房屋有损坏根本打不通他(刘磊)的电话,像灯泡不亮、门把手坏掉之类的他也从来不管。”
8月5日,邵女士租的房子到期。在此之前,她已经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提前将东西清理搬离完毕。“我甚至把清扫后的屋内视频发给他,但是他一直没理我。”之后,邵女士前往刘磊的办公地点,但是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门店已经转让。
8月7日,红星新闻致电一诺房屋租赁部的门店房东,对方表示一诺房屋租赁部一共租了两年多的房子,在今年6月份就已经搬走了。
而刘磊的3个电话号码,一直关机无人接听。邵女士提供了她和刘磊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今年6月25日以后,她在微信上多次联系对方,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之后,邵女士尝试报警,但警方称由于是经济纠纷因此无法立案。
8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邵女士报警的派出所,对方表示近期他们收到多位市民反映此问题,但公安机关无法介入私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建议租客们通过法院起诉追回押金。
另一名租户田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租住的房子在今年2月21日就到期,她提前5天将房子清理完毕退租,但至今没有收到1080元押金。在退房时,田女士就曾询问刘磊,退房要有什么流程,是否需要人员前来检查,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田女士表示,起初她并没有在意,以为刘磊忙。可等到交接房子那天,她发现房屋内部已被刘磊更换布置。“我就一直给他发消息,还是没有回我,最后发现他把我拉黑了。”田女士和刘磊的聊天记录显示,从今年2月15日起,她就和刘磊联系,无论田女士怎么发文字消息、打语音电话,刘磊都没有回复。

▲部分租客与刘磊的沟通记录 受访者提供
租户李女士表示,她租的房子今年4月份到期后,刘磊至今扣着5800元的押金没有退还。
8月6日,一诺房屋租赁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也已经半个多月没有见到刘磊,对方电话也关机无法联系。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一诺房屋租赁部成立于2019年9月20日,经营范围是房屋租赁,目前已经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标注为经营异常。
8月7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记者,会将有关一诺房屋租赁部扣押多名租客租金一事反馈给房屋管理科,届时会有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律师建议:
租客可选择集体诉讼追回押金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现有信息看,此事更倾向于经济纠纷,但不排除合同诈骗的可能。经济纠纷通常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义务发生的矛盾和争议。而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合同的形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骗取他人财物。此事件中,租客与中介签订了租赁合同,中介起初正常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只是在后期租客退房时未退还押金,更符合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特征。但如果中介在签订合同时就有非法占有押金的目的,比如明知自己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仍收取租客押金后跑路,则构成合同诈骗。
赵良善强调,为查明事实真相,进而确定是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后续还需进一步调查涉事中介的资金流向、公司经营状况等才能确定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赵良善建议,租客可以考虑集体诉讼,这是一种较为高效的维权方式。集体诉讼能够集中资源,节省每个租客的时间和成本,增强维权力度,也有助于法院集中审理,提高审判效率。租客们需收集好租赁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外,租客还可以向当地住建局、消费者协会投诉,求助于行政部门,督促中介解决问题。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分析认为,从目前事件情况看,租客与中介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中介未退还租客押金,这属于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此类纠纷一般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退还押金。
若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押金后失联,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谭敏涛认为,众多租客都因一诺房屋租赁部未退还押金而遭受损失,符合受害者众多的条件,且大家的诉求都是要求中介退还押金,法律依据基本相同,所以可以选择集体诉讼。另外,租客可联合向公安机关提交集体报案材料,强调中介“跑路”、长期失联、公司经营异常等情节,主张其涉嫌合同诈骗。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郭庄 责编 邓旆光